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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ember 14

    不做恶的网络公司

    google是一家不做恶的网络公司。 它不搞竞价排名, 它对广告采取严格的政策, 它和土耳其政府斗智斗勇, 它使得用户对gmail推出的新功能可以enable或者disable。 于是大家都使用google, 并且庆幸它是一家有道德的公司。

    第一次听见它不做恶的理念是在一次宣讲会上,当时只是很好奇为什么一个公司拿“不做恶”来定位自己   后来这个词通过各种途径撞击我的眼球, 从觉得怪怪的到觉得怕怕的。 就像一个人反复地告诉你一句话, ” 我不打你“或者”我不抢你的钱“, 你会有什么感觉?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 1. 我有打你或者抢你钱的能力; 2. 别人都打你或者抢你的钱, 我不抢你的钱, 我出淤泥而不染。 同理, google说这句话, 表明google有足够的资本去作恶, 和google同类的网络公司很多都在做恶。

    1. 做恶能力
    当人们越来越依赖于网络公司的服务的时候, 这些公司的能力也就越大。 万一它们想做恶, 就会具有更大的颠覆性。

    有人把google说成是现代社会信息的门神, 很恰当。 专制政府能够控制民众能够说什么, google能够控制民众能够听到什么。 对于它们认为不好的信息, 它们可以给予一个很低的分值, 使得它在被搜索时只有一千亿分之一的可能性出现在人们面前, 甚至直接把它踢出索引。 因此它对于”好“或者”不好“的价值判断会直接影响大家能听到什么。 它们默默地接替了出版物审查部门的工作。

    对于我们有意发布的信息, 它们可以审查和过滤, 对于我们无意发布的信息, 也尽在网络公司们的掌控之中。 有一天晚上我被一个噩梦惊醒, 这个噩梦竟是google倒闭了。 我相信在很多人的内心里, 类似的忧虑都会存在, 只要你足够的信任和依赖一个网络公司。 因此我们有太多太重要的东西都存放在它那里了。 google mail里, 存放着几万封历年的重要邮件; google docs里面, 存放着最重要的技术文档和论文初稿; google picasa里, 存放着多年的精彩回忆; google blogspot上, 存放着博客文章, 如果这些在一天之内全部消失了, 会对人们产生多么重大的打击。银行存着的我们的钱, 这里存着的是我们的精神财富。 可怕的是, 我们很容易从银行里把钱取出来存到另外一家银行, 我们却很难从网络公司把所有这些数据都导出出来。

    网络公司们还会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况偷偷的注视着我们。 很多网络公司从事个性化的服务, 从个性化的检索到个性化的广告推荐。 当然, 做个性化的前提是需要知道你在做什么。 像Yahoo或者阿里妈妈这样的广告平台公司, 会在各种网站上嵌入它们的脚本, 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 无论是浏览网页, 发表帖子, 或者网上购物, 都逃不出它们的视线。 它们号称可以为我们制作出量身定做的服务来, 但是于此同时, 我们在不知不觉中背着一个对着自己的摄像头到处游走。 它们默默地接替了锦衣卫部门的工作。 它们掌握了这些情报真的都是为帮助我们吗? live的spaces, 从一个纯粹的blog site, 变成了一个社交网络, 它在没有征询用户意见的情况下, 开始公开用户的一举一动, spaces不再是那个以前的spaces。

     2. 用户选择
    对于一件普通的商品, 当它开始起破坏性作用的时候, 我们只需要丢弃它。 对于网络应用, 有时候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

    很多时候, 人们不知道它在做恶。 竞价排名的网站, 不会在醒目的位置告诉用户, 它的结果是别人出钱买的, 所以我们也点击了。 更不用说你知道有多少网络公司在你机器上种了cookie, 留意你的一言一行, 并出售它们给心怀恶意的人吗?

    我们在使用工具的时候, 很多时候必然会被工具束缚, 我们不再是纯粹自由的人了。 但是在以前, 我们在使用和购买一个东西以前至少是知道它是干嘛的, 但是现在当我们选择一个网络应用以后, 只能知道它现在怎么样, 并不知道它明天会怎么样。 比如我以前觉得live spaces还不错, 但是现在越来越讨厌live的社交网络化的做法。 尽管如此, 但是我还会把日志记在这个博客上, 是因为搬家成本很大, 我得用很麻烦的方法下载以前的文章, 转载去一个地方, 还要告诉所有的人, 我搬家了。 有的应用上存储的数据更加零散, 但也一样有用, 整理和搬家的难度就更高了。 

    网络公司变得越来越强大, 它们具有了甚至以前政府都很难企及的能力。 能力越大, 责任也越大, 希望它也能承担起相应的责任来。 因此, 在一个行业中, 有一个公司很神气地标榜自己不做恶是一件非常耻辱的事情, 是整个行业道德沦丧的表现。 不做恶应该以形成明文, 成为行业规范乃至法律条文。

    首先, 它应该不妨碍民众的自由。 譬如, 用户应该具有搬家的自由, 因此它应该能够提供按照行业规范把信息导出的功能; 用户具有是否公开自己的行为的自由; 用户具有选择工具feature的自由(这点gmail做的非常赞!)。 其次, 它应该接受监督, 就像自由政府那样。

    但求有一天, 我们不会因为一个公司不做恶而喜欢它。